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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四批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7-09来源:阅读量: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文旅、科技部门,科协,各相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》《合肥市深化文旅融合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市实施方案》,更好发挥我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,推进“科技+旅游”深度融合,进一步满足旅游市场对科技旅游产品的需求,打造科创科普游,加快建设安徽文旅总枢纽,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评定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全市范围内的科普基地、科研院所、高新技术生产研发企业等,具有一定的科学和教育价值,能吸引旅游者参观、游览、体验的单位、场所,由所在县(市)区、开发区文旅、科技部门及科协联合推荐,并按照有关旅游服务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指导培育提升,能够满足科技旅游和研学旅游市场需求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较高社会知名度,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,无安全事故,无失信行为。

(二)科技旅游产品主题鲜明、内容丰富、特色明显,有吸引力较强的参与性、体验性项目。

(三)有较好的环境条件,环境空气质量、噪声、地表水、污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规定。

(四)有较好的交通条件,可进入性好,内部交通游览线路设置、专用车辆及停车场配备合理。

(五)参观点及游览线路数量与基地相匹配,能够对科学原理、工艺流程、建筑景观、科技成果等内容进行充分展示,对行业发展、企业文化等进行有效挖掘。有介绍说明牌,年游客接待量达1万人次以上。

(六)具备游客服务中心、游览通道、旅游厕所、游客休憩区域、旅游指示标牌、安全警示设施等较完善的旅游配套设施。配备专(兼)职讲解员,能提供规范的讲解服务。有固定的开放时间并提供预约服务。

(七)设有科技旅游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,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,旅游管理制度健全。定期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旅游管理、服务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。与旅行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或已开办旅行社。

(八)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,如吸纳就业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,和经济效益如旅游经营收入、带动企业产品销售等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即日起截止2025年9月30日。

四、申报和认定

(一)初审推荐。按照自愿、自荐的原则,申报单位对照《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单位创建评定标准》的要求,经自评达标后,报经属地文旅部门,由文旅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初审,初审合格后向市文旅局推荐上报。

(二)联合评定。市文旅局邀请相关专业专家与市科技局、市科协组成联合评定小组,对申报材料和现场接待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,形成评定报告报市文旅局。

(三)市文旅局按照相关程序,对拟通过评定的单位在网站给予公示、公告,并向通过评定的单位颁发“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基地”牌匾。

(四)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,每两年对标复核一次,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,按照有关程序取消其资质并收回“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基地”牌匾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1.申请报告;

2.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基地评定申报表;

3.《合肥市科技旅游示范基地综合评分细则》自评打分表;

4.佐证材料(根据《自评表》得分,逐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要求图文结合)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(一)科技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是我市打造科创科普游的基础性工作,申报单位要对标对表、找准差距,做好品质提升。各级文旅、科技部门及科协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坚持标准底线,按照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推荐出本地区最具特色、最具发展潜质的基地参与市级评定。

(二)各申报评定的单位应在评定现场准备3份纸质版申报材料,用于专家评定。

(三)2025年9月30日前,县(市)区、开发区文旅部门将申报材料PDF版、联合推荐函(盖章扫描PDF版)、申报评定单位汇总表电子版,报送至市文旅局资源开发处,逾期视为放弃,电子版申报资料报邮箱(hflyzykf@163.com)。

联系人:市文旅局资源开发处方涛,电话:63509978。

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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